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要加强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其中“公路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任务”1。加强货车非法超载监管,加强车货源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建设超载控制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加快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改造和电子捕获系统安装,在重要路段稳定有序地设置非现场检测系统。2加强大件货物运输许可证监管,加强大件货物运输远程监管能力建设。鼓励重货运输主通道设置收费亭,完善车辆外形尺寸自动检测设备,加强对过往车辆的“不开会”核查。利用公路称重检测、外形尺寸检测等数据,对大型运输车辆的实际行驶轨迹进行检查,并与牌照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发现和处理虚填、“大车小牌”、不按牌照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办证、诚信运输。在“道路运输领域内事后监管三年行动任务”中,1。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研究修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运行考核制度,完善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牵头,安全质量司配合,2021年建成)。2创新驾驶培训维修行业监管手段,修订《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规定》,强化驾驶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后的监管制度,落实驾驶培训机构主体责任。三。加强重点作业车辆动态监管,加快重点作业车辆使用北斗车载定位装置,加强对“两客一险”车辆、12吨及以上重型货车等重点作业车辆的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