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在开展超载治理检查过程中查获多辆超载货车。一辆车牌号为鲁cp9**6的大货车检测系统显示,该车超载36吨,超载率超过100%。据悉,经淄博市淄川区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该货车严重超载,已拒绝接受处理。因此,淄川区交通运输监督大队按规定对其处以1.8万元罚款。据警方介绍,自2020年11月以来,山东省淄博市共有5套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分别位于509省道黑王段、205国道昆仑段、510省道泉王路灵子段、231省道湖南路泉头段等地102省道韩国段,已投入运营。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一些超载车辆仍心存侥幸心理,对督察组的违规告知函充耳不闻,拒不接受处理。据悉,对于对督察组《违章通报函》视而不见的驾驶员,督察组将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超载车辆具体信息,及时函告并锁定其营运许可证。在开展道路执法的同时,及时对未经处理的非现场执法车辆进行监督或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此次查获的鲁cp9**6货车是拒不办理违法信息的货车,因此被罚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