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冲进南京高速公路八大队违章处理室,拿出驾驶证和驾驶证,声称自己的车被扣留,要求尽快处理。接待民警问他何时何地,为什么被拘留,但当事人陈先生犹豫了一下,解释不清。他只说他的车在G40沪陕高速公路上不见了。带着疑惑,民警立即查询了该车的拘留记录,但该车的拘留记录中并没有该男子的车辆。随后,民警还查询了清洗和拖行记录,发现该车早在一个多月前就被交警使用,因为它停在G40沪陕高速公路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当地警方联系了当时负责清扫拖拉的民警,当时派出的民警杨杰出示了当时的执法记录仪,还原了事情的原委。早在4月2日晚,民警杨杰在G40沪陕高速公路永柳段巡逻时,未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也未在车尾设置警示标志,就发现一辆苏L牌照的黑色桑塔纳停在应急车道与第三车道之间。杨杰很快把车停到了路边。在车尾警告隔离后,他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车内没有司机。半夜,高速公路上有一辆没有司机的车。警察杨杰出了一身冷汗。他以为司机在附近很急很方便,但等了近半个小时没人来。杨杰通过指挥室询问了该车的联系方式,并立即拨打电话。结果,联系电话说车不是他的车,并挂断了电话,这让杨杰很困惑。为了及时排除隐患,杨杰联系沉船清理拖车。车主陈先生说,他当天从镇江开车到安徽蚌埠。结果,当他到达G40永流段时,车子突然熄火,无法启动。他因事急着去安徽,于是把车扔在高速公路上,拦下了去安徽的车。因为赶时间,他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在车后贴警示牌。经过民警的教育,陈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非常危险。至于车辆的联系电话,陈某解释说,之前买车登记时,他是用朋友的电话登记的。南京高速八大队民警提醒驾驶员:一是车辆能在高速上行驶时,应及时驶入应急车道,并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并在距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不能行驶时,应立即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并在距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人员应掉头移至护栏外侧并迅速报警。不要像陈某那样任性弃车,这给其他司机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其次,车主应及时在车辆管理处更新其车辆的联系电话,以便在出现情况时,警方能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