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记者获悉,东莞市法制局公布了由市教育局起草的《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该《办法》细化了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分工、许可审批程序,并修订了跨行政区域运营校车审查,增加停靠站点建设工作等方面的要求。《办法》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以通过东莞阳光网专题页面向法制局反馈意见。
明确了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条件和责任
新的《办法》中详细规定了校车必须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并指定不同种类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的责任单位。如责任单位在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设置上违规,将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惩罚,并可以处500元罚款。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负责在学生上下车时,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落座后,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校车启动后,负责维护车内秩序,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校车到达目的地后,负责核实学生下车人数,并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校车停靠点将设站台标牌
学校学生居住地分散,校车应该在哪里停靠?根据新的《办法》,我市将建设一批校车停靠站点,并设置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划出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办法》要求,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校车停靠站点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镇街人民政府统筹落实。
市民:“它们(校车)上下停人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堵,就会导致交通拥堵,特别像南城鸿福路口那一段,我就住那一段,校车停在那里的时候就会发现有很多这种情况,所以还是专门设定一个区域给它停,大人也集中,小孩子也集中在那里上下车,会很安全,而且对我们的交通情况也是很好的。”